校企合作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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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工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委员会的名称为 :岳阳工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简称校企合作委员会。

第二条 本校企合作委员会的性质 :本校企合作委员会是岳阳工业技术学院与中国化工、石化、冶金、水利水电、核工、机械制造、IT行业、旅游等单位联系的桥梁与纽带;致力于岳阳工业技术学院化工、石化、冶金、水利水电、核工、机械制造、IT行业、旅游等企业在人才培养、毕业生实习和就业及科研开发等方面的全面合作;促进岳阳工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中心向“现代化、高质量、有特色”的方向发展,为当地和行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应用型技能人才;是探索有特色的产、学、研相结合道路的合作平台。

第三条 本校企合作委员会的目的与宗旨 :以互惠互利为原则,进行深层次、多种模式的校企合作的探索与实践;充分发挥岳阳工业技术学院的办学优势和理事单位的工程技术优势,合力打造实用创新人才,特别是高级技能人才(高级技工和技师)的培养;增强理事单位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 办公地点: 本校企合作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岳阳工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组织

第五条 本校企合作委员会采取理事会制度,由理事长单位和理事单位组成;岳阳工业技术学院为理事长单位,参加校企合作委员会的企业为理事单位。根据需要将聘请社会各界德高望重、具有影响力的人士为名誉理事长或高级顾问。

第六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1. 制定和修改委员会的章程,制定委员会内部的管理制度; 2. 筹备、召开校企合作委员会年会; 4. 推选名誉理事长、聘请顾问;5. 决定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本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岳阳工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日常联络、宣传、组织等工作。

第八条 本校企合作委员会实行年会制,年会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召集。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三章 理事单位成员

第九条 理事单位成员以岳阳工业技术学院邀请与相关企业自愿加入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具有一定规模且承认本校企合作委员会章程的知名企业,原则上均可加入本校企合作委员会。

第十条 理事单位成员的权利: 1. 享有岳阳工业技术学院发展与建设的信息知情权; 2. 享有参加本校企合作委员会组织的各种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应邀出席岳阳工业技术学院重大活动的权利; 3. 享有岳阳工业技术学院毕业生选拔的优先待遇; 4. 享有与岳阳工业技术学院共同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科研合作的权利; 5. 企业兼职教师享受与岳阳工业技术学院教师职称评聘的同等权利; 6. 其他权益。

第十一条 理事单位成员的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2. 与岳阳工业技术学院保持密切联系,维护互助合作关系; 3. 成为岳阳工业技术学院学生的实习基地; 4. 向岳阳工业技术学院推荐兼职教师 ; 5. 协助岳阳工业技术学院开展专业技术发展调研及其他活动; 6. 部分企业开展的如专业(或方向)共建、实训中心共建、课程共建、设立学生奖学金等合作项目。 7.优先选用岳阳工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联合办学企事业单位及时向岳阳工业技术学院提供与教学有关的经济发展与人才需求信息和所录用岳阳工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的表现材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向学校提供专业实习教师、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帮助。

第十二条 理事单位如有严重损害委员会利益或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可取消其理事单位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校企合作委员会理事会。

第十四条 本校企合作委员会理事单位介绍及合作情况将随时上传至网站,包括校企合作动向、科研合作成果及人才培养成果和选取毕业生的相关信息等。

第十五条岳阳工业技术学院将向理事单位授牌( “岳阳工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理事单位暨高技能人才联合培养基地”)。

第十六条 理事单位与岳阳工业技术学院开展如专业(或方向)共建、实训中心共建、课程共建、提供学生奖学金等合作项目,校企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二00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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